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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就想寫了但是因為要貼文所以一直挪到現在。

  

  起因是由於自己的疏忽,所以感覺拿來抱怨也不太妥當。

  但是,因為對方是1、2年級的孩子,所以在教學的時候,偶爾為了讓他們感到興趣甚至有滿足感,我會帶糖果去給小朋友當獎勵。

  講比較現實的,他們的學費裡不包含這筆錢,帶給他們只是有點哄騙性質,也沒人要求我這樣做。

 
  但是,那天我睡過頭來不及去買答應他們的糖果。


  某個拿不到糖果的小孩就對我說,「老師妳忘了帶糖果我要處罰妳,下次妳要給兩個糖果。」


  當下我真的是錯愕到不知道該如何反應。

  站在孩子的立場我的確是做了“下禮拜會帶糖果”給他們的承諾,而因為我的疏忽造成了我的毀約,但是另一方面又對他這樣的言語感到受傷。

  因為從頭到尾除了承諾,我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任何義務要給予他們任何的點心、糖果,是不守信嗎?我想我有點錯亂。只不過更讓我無法理解的是那個孩子理所當然的態度,認為我應該接受除罰的想法。

  惡寒。


  我一直覺得,世界上沒有應該與理所當然。


  別人對你好不是他應該的,接受別人的好意也不是理所當然。

  相對的,沒有人應該一定要對誰好,也沒有人理所當然的要接受他人的好意。





  而這個世界上,現在卻四處充斥著應該與理所當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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